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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广外医院正式启用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定向使用功能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 | 发布时间:2022/9/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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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您现在取药不用再拿现金了,直接刷医保卡就能交费了!”“阿姨,北京医保又有新政策啦,我帮您申领一个医保电子凭证,可以直接缴费。”9月1日,在广外医院门诊大厅和药房,随处可见医院门诊办公室和医保办工作人员为来院患者解读医保新政策的画面。

北京医保又添惠民新举措!9月1日,广外医院正式启用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定向使用功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支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此举也是广外医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本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具体写照。

为保证政策的平稳衔接,不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广外医院医保办在8月下旬就已开始协同信息科进行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对院内职工进行多次培训。此外,医务人员按照市局要求统一开展宣传工作,加深辖区参保人员对新政策的了解,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的人受益。

据了解,新政还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与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这意味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不仅可以本人使用,还可以为备案的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用于支付这些人员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此次新政还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将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调整为2万元以上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在职人员按照60%,退休人员按照80%比例)支付,上不封顶,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也将下调,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一致,为30404元。也就是大家口中的“二次报销”,即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5万元以内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近期,广外医院医保办将持续开展此次新政的宣传工作,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并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医保中心要求,共同做好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门诊保障水平,让患者切实感受到此次改革的惠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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